七曜律所生态环境法律部负责人王文静律师,代理全国首例不履行碳配额清缴义务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二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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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七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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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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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首例不履行碳配额清缴义务的环境公益诉讼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本案由北京七曜律师事务所生态环境法律部负责人王文静律师作为主办律师,此案不仅是中国双碳目标下的标志性案件,也为未来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参考。
被告贵州某发电有限公司曾因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和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等违法行为分别在2021、2022年受到三次行政处罚;同时,被告作为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在第一个履约周期应购买碳排放配额缺口821596吨二氧化碳进行清缴履约,但截至2022年1月20日,该公司仅购买碳排放配额3448吨二氧化碳,尚未购买和清缴碳排放配额818148吨二氧化碳。三家社会组织据此提起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除针对污染行为要求被告承担一系列责任外,还要求被告其履行碳排放配额清缴义务,以及超量二氧化碳对大气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并赔礼道歉。一审期间,被告公司向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转入资金7318万元用于购买碳排放配额,截至2023年12月28日,上乘公司对第一个履约周期应购买碳排放配额缺口821596吨二氧化碳完成了清缴履约。2024年6月,一审判决认定,原告关于被告履行请求清缴义务的诉讼目的已经实现,不再支持;无证据表明二氧化碳排放造成了生态环境损害,故不予支持赔偿损失的请求。故一审判决除支持对污染部分的生态环境损害费用以及就污染和碳排放违法行为进行赔礼道歉外,没有支持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2024年10月,贵州高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原告上诉,维持原判。本案已被收入全球最大的气候变化诉讼数据库——美国萨宾气候变化法律中心数据库。法律漏洞与政策执行的困境:王文静律师指出,本案的核心问题在于如何量化超标排放的温室气体对环境的损害。虽然温室气体对生态环境的损害已成为共识,但在科学上,如何精确量化这种损害仍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本案中,法院虽然认定被告未履行碳排放配额清缴义务的行为具有造成气候变化公害的重大风险,但由于缺乏明确的科学依据,法院未支持原告提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请求。我们试图通过法律手段推动企业履行碳排放配额清缴义务,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发现法律与科学之间的鸿沟依然存在。王文静律师表示,如何将科学上的不确定性转化为法律上的可操作性,是未来环境诉讼中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的探索:本案中,法院首次明确“不履行碳排放配额清缴义务的行为,具有造成气候变化公害的重大风险”,这为预防性环境公益诉讼提供了判例支持。王文静律师认为,这一判决为未来中国气候诉讼的发展提供了新思路。我们希望通过本案,推动司法机关在环境公益诉讼中更加注重预防性原则。王文静律师表示,气候变化的影响具有长期性和不可逆性,预防性诉讼可以在损害发生前及时制止环境风险,保护公共利益。
本案的审理和判决对推动企业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积极参与碳排放配额清缴具有重要意义。王文静律师表示,此案的成功不仅在于促使企业完成了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更在于通过法律手段推动了双碳目标的落实。作为律师,我们的职责不仅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通过法律手段推动社会的进步。王文静律师表示,本案的成功让我们看到了法律在推动双碳目标中的重要作用,也让我们更加坚定了在环境法领域继续深耕的决心。
全国首例不履行碳配额清缴义务公益诉讼案的成功,标志着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治理方面的法律实践迈出了重要一步。北京七曜律师事务所将继续致力于环境法领域的研究和实践,为推动中国双碳目标的实现贡献力量。